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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正本公司民國108年度第2、3、4季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部分內容
日期:2021年12月28日
本資料由 (上櫃公司) 4402 福大  公司提供
 
序號  1 發言日期  110/12/28 發言時間  20:37:26
發言人  楊燈雄 發言人職稱  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 04-26393256
主旨
 更正本公司民國108年度第2、3、4季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部分內容
符合條款  第 53 款 事實發生日  110/12/28
說明
1.事實發生日:110/12/28
2.公司名稱:福大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5.發生緣由:更正本公司民國108年度第2、3、4季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部分內容
6.更正資訊項目/報表名稱:108年度第2、3、4季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部分內容
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註
7.更正前金額/內容/頁次:
108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
(1)第34、35頁:十一、待出售非流動資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年6月30日
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 41,647
(詳下說明1)
待出售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,106
(詳下說明2)
減:累計減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8,686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  44,067
1.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
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
,致本業連續虧損,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,故基於資產
管理考量,本集團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(原帳列不動
產、廠房及設備項下),並預計於12個月內完成處分程序。
2.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
,擬出售太陽能電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項下),並預計於
12個月內完成處分程序。
(2)第55頁:2.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年6月30日
關 係 人 類  別            性 質
母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     背書保證餘額     $     121,716
108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
(3)第34、35頁:十一、待出售非流動資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年9月30日
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31,239
(詳下說明1)
待出售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,389
(詳下說明2)
減:累計減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8,686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36,942
1.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
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,
致本業連續虧損,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,故基於資產管理
考量,本集團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(原帳列不動產、
廠房及設備項下),並預計於15個月內完成處分程序。
2.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,
擬出售太陽能電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項下),並預計於15個月
內完成處分程序。
3.本集團民國108年9月30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失為28,686仟
元,全數係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。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
損失之評價方法,請詳附註十三。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部鑑
價專家之評估結果。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(重置成本)法作為待出售非流
動資產公允價值之評價依據,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市價後
,推算重置成本價格,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,以求得
太陽能電站之價格。
(4)第54頁:2.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年9月30日
關 係 人 類  別            性 質
母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     背書保證餘額     $     46,856
108年第四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
(5)第35、36頁:十一、待出售非流動資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年12月31日
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31,239
(詳下說明1)
待出售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,389
(詳下說明2)
減:累計減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8,686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36,942
1.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
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,致本業
連續虧損,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,故基於資產管理考量,本集團
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項下),並
預計於15個月內完成處分程序。
2.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,擬出
售太陽能電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項下),並預計於15個月內完成
處分程序。
3.本集團民國108年及107年12月31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失分別
為28,686仟元及11,025仟元,係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。生產電池
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之評價方法,請詳附註十三。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
依據獨立外部鑑價專家之評估結果。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(重置成本)法作
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公允價值之評價依據,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
新品市價後,推算重置成本價格,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
,以求得太陽能電站之價格。
(6)第53頁:1.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年12月31日
關 係 人 類  別            性 質
母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     背書保證餘額     $     13,529
108年第四季個體財務報告附註
(7)第34、35頁:十一、待出售非流動資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年12月31日
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31,239
(詳下說明1)
待出售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,389
(詳下說明2)
減:累計減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8,686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36,942
1.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光
電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,致
本業連續虧損,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,故基於資產管理考量
,本公司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
設備項下),並預計於12個月內完成處分程序。
2.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,
擬出售太陽能電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項下),並預計於12個
月內完成處分程序。
3.本公司民國108年12月31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失為26,686仟元
,係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。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之評
價方法,請詳附註十四。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部鑑價專家之評
估結果。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(重置成本)法作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公允價
值之評價依據,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市價後,推算重置成本
價格,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,以求得太陽能電站之價格。
(8)第53頁:8.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年12月31日
關 係 人 類  別            性 質
母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     背書保證餘額     $     46,856
8.更正後金額/內容/頁次:
108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
(1)第34、35頁:十一、待出售非流動資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年6月30日
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      -
(詳下說明1)
待出售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5,372
(詳下說明2)
減:累計減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,305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 44,067
1.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
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,
致本業連續虧損,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,故基於資產管理
考量,本集團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(原帳列不動產、
廠房及設備項下),已於民國108年5月將該類機器設備全數出售或
報廢完畢。
2.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
擬出售太陽能電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項下),截至108年6月
30日止,帳列44,067仟元尚未出售或報廢。
(2)第55頁:2.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年6月30日
關 係 人 類  別            性 質
母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     背書保證餘額     $     149,457
108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
(3)第34、35頁:十一、待出售非流動資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年9月30日
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    -
(詳下說明1)
待出售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8,247
(詳下說明2)
減:累計減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,305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36,942
1.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光電
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,致本業
連續虧損,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,故基於資產管理考量,本
集團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
項下),已於民國108年5月將該類機器設備全數出售或報廢完畢。
2.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,
擬出售太陽能電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項下),截至108年9月
30日止,帳列36,942仟元尚未出售或報廢。
3.本集團民國108年9月30日及107年9月30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
減損損失分別為1,305及12,737仟元,係太陽能電站減損損失及生產
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。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之評價
方法,請詳附註十三。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部鑑價專家
之評估結果。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(重置成本)法作為待出售非流動
資產公允價值之評價依據,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市價
後,推算重置成本價格,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,
以求得太陽能電站之價格。
(4)第54頁:2.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年9月30日
關 係 人 類  別            性 質
母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     背書保證餘額     $      55,776
108年第四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
(5)第35、36頁:十一、待出售非流動資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年12月31日
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    -
(詳下說明1)
待出售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8,247
(詳下說明2)
減:累計減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,305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36,942
1.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
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,
致本業連續虧損,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,故基於資產管
理考量,本集團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(原帳列不動產
、廠房及設備項下),已於民國108年5月將該類機器設備全數出售
或報廢完畢。
2.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,
擬出售太陽能電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項下),截至108年12月
31日止,帳列36,942仟元尚未出售或報廢。
3.本集團民國108年及107年12月31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
失分別為1,305仟元及11,025仟元,係太陽能電站減損損失及生產電池
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。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之評價方法,
請詳附註十三。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部鑑價專家之評估結
果。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(重置成本)法作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公允價
值之評價依據,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市價後,推算重置
成本價格,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,以求得太陽能電
站之價格。
(6)第53頁:1.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年12月31日
關 係 人 類  別            性 質
母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     背書保證餘額     $     23,139
108年第四季個體財務報告附註
(7)第35、36頁:十一、待出售非流動資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年12月31日
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    -
(詳下說明1)
待出售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8,247
(詳下說明2)
減:累計減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,305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36,942
1.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光電
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,致本業
連續虧損,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,故基於資產管理考量,本
公司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
項下),已於民國108年5月將該類機器設備全數出售或報廢完畢。
2.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,
擬出售太陽能電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項下),截至108年12月
31日止,帳列36,942仟元尚未出售或報廢。
3.本集團民國108年及107年12月31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
失分別為1,305仟元及11,025仟元,係太陽能電站減損損失及生產電池
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。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之評價方法,
請詳附註十三。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部鑑價專家之評估
結果。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(重置成本)法作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公
允價值之評價依據,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市價後,推
算重置成本價格,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,以求得
太陽能電站之價格。
(8)第54頁:8.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年12月31日
關 係 人 類  別            性 質
母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     背書保證餘額     $     13,529
9.因應措施:公告並將更補正之財報相關資訊上傳。
10.其他應敘明事項:前一次 108/08/22及109/03/31更補正:
更正前金額/內容/頁次:
108/08/22更補正:108年第二季財務報告附註
(1)第72頁:附表一、資金貸與他人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期末餘額          實際動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董事會核准額度)        餘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註8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,000             6,000
前一次109/03/31更補正:108年度個體財報之員工福利費用明細表附註
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訊內容補充說明
(1)第47.48頁:個體財務報告附註:
             2.依福大公司章程規定,福大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
               扣除累積虧損後,如尚有餘額,應提撥員工酬勞5%。
                   年度終了後,董事會決議發放之員工及董監酬勞
               金額有重大變動時,該變動應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,
               至股東會決議日時,若金額仍有變動,則依會計估計
               變動處理,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。
             3.福大公司民國108及107度皆處於累積虧損階段,故並
               未估列員工酬勞。
             4.福大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及董監酬勞
               相關資訊,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。
(2)第94頁:個體財務報告-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
          說明:截至民國108及107年12月31日止,本公司員工人數分
                別為21人及31人。
8.更正後金額/內容/頁次:
108/08/22更補正:108年第二季財務報告附註
(1)第72頁:附表一、資金貸與他人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期末餘額          實際動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董事會核准額度)         餘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註8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         0
前一次109/03/31更補正:108年度個體財報之員工福利費用明細表附註
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訊內容補充說明
(1)第47.48頁:個體財務報告附註:
             2.(1)截至民國108及107年12月31日止,本公司員工人數
                  分別為30人及34人,其中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均
                  為7人
               (2)本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603仟元。前一年度平均
                  員工福利費用547仟元。
               (3)本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515仟元。前一年度平均
                  員工薪資費用470仟元。
               (4)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變動情形9.58%。
              3.依福大公司章程規定,福大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扣
                除累積虧損後,如尚有餘額,應提撥員工酬勞5%。
                    年度終了後,董事會決議發放之員工及董監酬勞
                金額有重大變動時,該變動應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,
                至股東會決議日時,若金額仍有變動,則依會計估計
                變動處理,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。
              4.福大公司民國108及107年度皆處於累積虧損階段,故並
                未估列員工酬勞。
              5.福大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及董監酬勞相
                關資訊,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。
(2)第94頁:個體財務報告-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
          說明:(1)截至民國108及107年12月31日止,本公司員工人數分
                   別為30人及34人,其中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均為7人
                (2)本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603仟元。前一年度平均員工
                   福利費用547仟元。
                (3)本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515仟元。前一年度平均員工
                   薪資費用470仟元。
                (4)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變動情形9.58%。
 
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,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