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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正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第1、2、3季合併財務報告部分內容
日期:2021年12月28日
本資料由 (上櫃公司) 4402 福大  公司提供
 
序號  3 發言日期  110/12/28 發言時間  20:38:21
發言人  楊燈雄 發言人職稱  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 04-26393256
主旨
 更正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第1、2、3季合併財務報告部分內容
符合條款  第 53 款 事實發生日  110/12/28
說明
1.事實發生日:110/12/28
2.公司名稱:福大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5.發生緣由:更正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第1、2、3季合併財務報告部分內容
6.更正資訊項目/報表名稱:110年度第1、2、3季合併財務報告部分內容
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註
7.更正前金額/內容/頁次:
110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
(1)第33頁:十一、待出售非流動資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
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$       31,239  $    31,239   $     31,239
(詳下說明1)
待出售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 34,389      38,926         34,389
(詳下說明2)
減:累計減損                   (28,686)    (28,686)       (28,686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  36,942      41,479         36,942
1.合併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光電
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,致本業連
續虧損,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,故基於資產管理考量, 並預計
於12 個月內完成處分程序, 截至109年9月30日, 合併公司已將該類機
器設備全數出售或報廢完畢。
2.合併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,擬
出售太陽能電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項下),並預計於36個月內完
成處分程序,惟截至110年3月31日止,仍有36,942仟元尚未出售或報廢。
3.合併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3月31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失皆
為28,686仟元,係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。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
備減損損失之評價方法,請詳附註十三。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
外部鑑價專家之評估結果。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(重置成本)法作為待出
售非流動資產公允價值之評價依據,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
市價後,推算重置成本價格,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,
以求得太陽能電站之價格。
4.合併公司於110年3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,部分太陽能電站擬取消出售計
畫,後續處理狀況將視營運狀況而定。
(2)第37頁:十五、投資性不動產
合併公司投資性不動產於民國108年1月17日經由母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,
總價款是1,080,000仟元,扣除相關佣金等支出及繳納土地增值稅後,餘額
列為處分利益。截至民國110年3月31日止並無新增項目。
(3)第48頁:2.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
關係人類別    性 質    110年3月31日  109年12月31日  109年3月31日
母公司之      背書     $     19,567   $    14,415   $    16,537
主要管理階層  保證

110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
(4)第30頁:十一、待出售非流動資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
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$       31,239  $    31,239   $     31,239
(詳下說明1)
待出售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 34,389      38,926         34,389
(詳下說明2)
減:累計減損                   (28,686)    (28,686)       (28,686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  36,942      41,479         36,942
1.合併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光電
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,致本業連
續虧損,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,故基於資產管理考量,合併公
司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項下),
並預計於12個月內完成處分程序,截至109年9月30日止,合併公司已將
該類機器設備全數出售或報廢完畢。
2.合併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,
擬出售太陽能電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項下),並預計於24個月
內完成處分程序,惟截至110年6月30日止,仍有36,942仟元尚未出售或報廢。
3.合併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6月30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失分
別為28,686仟元及28,686仟元,係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。生產電
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之評價方法,請詳附註十三。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
係依據獨立外部鑑價專家之評估結果。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(重置成本)法
作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公允價值之評價依據,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
之新品市價後,推算重置成本價格,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
分,以求得太陽能電站之價格。
4.合併公司於110年3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,部分太陽能電站擬取消出售計畫,
後續處理狀況將視營運狀況而定。
(5)第34頁:十五、投資性不動產
合併公司投資性不動產於民國108年1月17日經由母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,總
價款是1,080,000仟元,扣除相關佣金等支出及繳納土地增值稅後,餘額列為
處分利益。截至民國110年6月30日止並無新增項目
(6)第48頁:2.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
關係人類別    性 質    110年6月30日  109年12月31日  109年6月30日
母公司之      背書     $        -    $     14,415   $    57,098
主要管理階層  保證
110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
(7)第31頁:十一、待出售非流動資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0年9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9月30日
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$       31,239  $    31,239   $     31,239
(詳下說明1)
待出售其他設備                 34,389       38,926         34,389
(詳下說明2)
減:累計減損                   (28,686)    (28,686)       (28,686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  36,942      41,479         36,942
1.合併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光
電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,致本
業連續虧損,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,故基於資產管理考量,
合併公司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
備項下),並預計於12個月內完成處分程序,截至109年9月30日止,
合併公司已將該類機器設備全數出售或報廢完畢。
2.合併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,
擬出售太陽能電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項下),並預計於24個
月內完成處分程序,惟截至110年9月30日止,仍有36,942仟元尚未出
售或報廢。
3.合併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9月30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
失分別為28,686仟元及28,686仟元,係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。
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之評價方法,請詳附註十三。太陽能電
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部鑑價專家之評估結果。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
本(重置成本)法作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公允價值之評價依據,其評價技
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市價後,推算重置成本價格,並以成本價格
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,以求得太陽能電站之價格。
4.合併公司於110年3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,部分太陽能電站擬取消出售
計畫,後續處理狀況將視營運狀況而定。
(8)第35頁:十五、投資性不動產
合併公司投資性不動產於民國108年1月17日經由母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,
總價款是1,080,000仟元,扣除相關佣金等支出及繳納土地增值稅後,餘
額列為處分利益。截至民國110年9月30日止並無新增項目
(9)第49頁:2.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
關係人類別    性 質    110年9月30日  109年12月31日  109年9月30日
母公司之      背書     $        -    $     14,415   $    78,588
主要管理階層  保證
8.更正後金額/內容/頁次:
110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
(1)第33頁:十一、待出售非流動資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
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$       38,247  $    42,784   $     38,247
(詳下說明1)
減:累計減損                   (1,305)      (1,305)       (1,305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  36,942      41,479         36,942
1.合併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,擬
出售太陽能電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項下),截至110年3月31日止,
帳列36,942仟元尚未出售或報廢。
2.合併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3月31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失均
為1,305仟元,係太陽能電站減損損失。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
部鑑價專家之評估結果。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(重置成本)法作為待出售
非流動資產公允價值之評價依據,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市價
後,推算重置成本價格,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,以求得
太陽能電站之價格。
3.合併公司於110年3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,部分太陽能電站擬取消出售計畫,
後續處理狀況將視營運狀況而定。
(2)第37頁:十五、投資性不動產:無。
(3)第48頁:2.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
關係人類別    性 質    110年3月31日  109年12月31日  109年3月31日
母公司之      背書     $    27,627   $    22,785   $    25,837
主要管理階層  保證
110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
(4)第30頁:十一、待出售非流動資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0年6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6月30日
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$       38,247  $    42,784   $     38,247
減:累計減損                   (1,305)      (1,305)        (1,305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  36,942      41,479         36,942
1.合併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,擬出
售太陽能電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項下),截至110年6月30日止,帳
列36,942仟元尚未出售或報廢。
2.合併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6月30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失均
為1,305仟元,係太陽能電站減損損失。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
部鑑價專家之評估結果。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(重置成本)法作為待出售非
流動資產公允價值之評價依據,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市價後
,推算重置成本價格,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,以求得太
陽能電站之價格。
3.合併公司於110年3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,部分太陽能電站擬取消出售計畫
,後續處理狀況將視營運狀況而定。
(5)第34頁:十五、投資性不動產
            無。
(6)第48頁:2.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
關係人類別    性 質    110年6月30日  109年12月31日  109年6月30日
母公司之      背書     $     7,750   $     22,785   $    66,088
主要管理階層  保證
110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
(7)第31頁:十一、待出售非流動資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0年9月30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9月30日
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$       38,247  $    42,784   $    38,247
(詳下說明1)
減:累計減損                  (1,305)      (1,305)       (1,305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$       36,942      41,479         36,942
1.合併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,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,擬出
售太陽能電站(原帳列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項下),截至110年9月30日止,帳
列36,942仟元尚未出售或報廢。
2.合併公司民國110年及109年9月30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失均
為1,305仟元,係太陽能電站減損損失。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
部鑑價專家之評估結果。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(重置成本)法作為待出售非
流動資產公允價值之評價依據,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市價後,
推算重置成本價格,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,以求得太陽
能電站之價格。
3.合併公司於110年3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,部分太陽能電站擬取消出售計畫,
後續處理狀況將視營運狀況而定。
(8)第35頁:十五、投資性不動產:無。
(9)第49頁:2.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
關係人類別    性 質    110年9月30日  109年12月31日  109年9月30日
母公司之      背書     $    59,576    $    22,785   $    87,268
主要管理階層  保證
9.因應措施:公告並將更補正之財報相關資訊上傳。
10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 
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,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。